身体条件:
应征公民必须有强健的体魄。初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高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在校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同时,内科、外科、血液、肝功、尿检等都要符合标准。
文化条件:
根据我国城乡教育发展情况和军队建设需要。对征集城乡青年的文化条件作了不同规定。征集城镇户口青年,必须具有高中(包括具有同等学历的中专、技校、职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在校大学生原则上不征,把应届毕业生作为征集重点;征集农村户口青年,要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女兵征集对象为参加高考有分数可查的2010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一律不招。
在校生当兵的程序和办法
1、征集程序:征集在校大学生的工作,按照本人自愿报名、学校推荐、体检政审、批准入伍的程序进行。高等学校与所在地县(市、区)人武部门具体负责。
2、报名时间法:2015.4.10——2015.8.5
3、初检办法:经武装部目测、了解合格后确定为参加体检的人员。
4、体检办法:对确定为预征对象在校大学生的体检工作,主要由就读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负责,并安排在体检的第一时间实施。
5、政审办法:对体检合格应征大学生的政治审查工作,在校期间的政审工作由所在学院出示证明,所在地县(市、区)公安部门负责,学校保卫部门具体承办,并承担其入学后的政审责任。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政治审查工作,由原籍所在地县(市、区)公安部门负责,并承担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政审责任。
6、办理入伍手续。被批准入伍的应征公民由县级兵役机关负责办理入伍手续,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应征公民接到入伍通知书后,应按规定办理转党(团)关系,领取被服等。在此期间,要十分注意安全,不远离驻地,随时准备按时到指定地点集合报到。
7、检疫复查。时间为新兵到部队3个月内。在此期间新兵要接受部队复查复审,如发现身体、政治、思想、文化等不符合条件,不宜在部队服役的,要被送回原籍,作退兵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