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机关对兵役登记对象做出应服、免服、不得服兵役的结论,并于兵役登记结束30日内发放《兵役登记证》。
三、法律责任
实行兵役登记既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义务,也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的法定职责。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阻碍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经教育不改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要依法组织或督促适龄公民按时进行网上兵役登记,参加初审初检。
《河北省兵役登记实施办法》规定:河北省有关部门或单位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办理劳务输出、招生时,必须查验兵役登记情况。对没有参加兵役登记或当年未核验注册的,必须进行登记或核验注册后,方可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四、咨询受理
适龄公民及家长可登录“全国征兵网”或关注石家庄征兵微信公众平台(sjzzbb0311)了解相关信息,或致电咨询当地征兵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