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征兵材料
1、户口本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2、毕业证及其复印件
3、1寸照片3张
注:证件不合格现场驳回
3. 征兵流程
1、宣传报名阶段
实行网上报名,适龄青年应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逐项填写。
2、体检政审阶段
对准备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应当逐个进行政治复审,严格把关,切实保证新兵政治可靠,防止把不符合
政治条件的人征入部队。
3、审定新兵阶段
对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合格的应征公民进行全面衡量,择优批准政治思想好、身体好、文化程度高的服现役。
4、交接起运阶段
交接新兵工作,可以采取由县、市派人送兵、新兵自行到部队报 新兵入伍欢送会到或者部队派人接兵的办法进行。
4. 征兵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全国征兵时间从2013年起,由冬季征兵调整为夏秋季征兵。即调整为7、8月份开始征兵,9月1日批准入伍,9月30日征兵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