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宣传现场,大学生们踊跃咨询,对学生们提出的问题,征兵工作人员都一一作答。武警内蒙古总队官兵表演了军事训练科目。内蒙古军区还组织4名优秀大学生士兵为大学生们作了专题报告。
据了解,为进一步向大学生宣传普及征兵政策法规,展示大学生军营建功成才经历和良好精神风貌,自治区征兵办和教育厅联合组织了大学生士兵代表进校园征兵宣传活动,并在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举行了首场宣讲。
1、适当减免学费 在校大学生批准入伍后,已交学杂费的剩余部分,根据本人自愿,由学校退还本人,或由学校负责管理。退出现役后复学,其家庭经济困难的,由学校酌情减免学费;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对荣立一次三等功奖励的,复学后按不低于50%的标准减免学费;荣立两次三等功或二等功、一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 2、退役后可以复学 在校大学生入伍,学校为其保留学籍,退出现役后一年内允许复学。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对专科升本科、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受到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 3、优待安置政策 对批准入伍的在校学生,服役期间,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并由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本省有关家属优待的规定给予优待。退出现役后,不愿意复学的大学生,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负责接收,并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安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