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郑州市营改增最新政策,郑州市营改增实施细则

首页 > 政策法规 > 党政法规2016-04-28

3、境内的代理人和接受方为境外单位和个人扣缴增值税的,按照适用税率扣缴增值税。 4、油气田企业提供的应税服务,适用上述规定的增值税税率,不再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油气田企业增值税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09〕8号)规定的增值税税率。

  5、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13年8月1日(含)以后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13年8月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1、一般性规定。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含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以2013年8月1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凡未规定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其全部销售额应一并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2、一般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一般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1)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 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 票或者销售发 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 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4)接受铁路运输服务,按照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5)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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