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第四届体育运动会运会会徽、吉祥物的方案征集公告

首页 > 政策法规 > 范文报告2016-07-28

 

  由保山市人民政府主办,龙陵县承办的保山市第四届体育运动会将于2016年10月在龙陵县城举行。经研究,组委会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征集2016年保山市第四届体育运动会会徽、吉祥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会徽征集要求:构思新颖,内涵丰富,体现时代感与艺术性。包含“2016”、“保山市第四届体育运动会”、“龙陵”字样。具有普适性,适用于平面宣传等各种用途。  

  (二)吉祥物征集要求:以龙陵地方特色为主要创作元素,以拟人化的卡通形式表现。形象活泼可爱,热情亲切,积极健康。易于制作,并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吉祥物命名恰当,寓意鲜明,既有运动意义,又有“龙陵”的文化内涵。  

  二、征集时间

  2016年7月30日至2016年8月30日(以邮戳为准)  

  三、投稿方式与要求

  (一)邮寄  

  请将应征作品寄至: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龙山路131号龙陵县文联收,并注明“保山市第四届体育运动会(会徽/吉祥物设计方案)作品征集”字样。  

  邮政编码:678300  

  联系人:许庆陵  

  联系电话:0875—6121034,13187511877  

  (二)网络  

  请将应征作品电子版打包发送至llxwenlian@126.com。  

  (三)所有参赛作品应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设计作品应包括简明扼要的创意说明、标准色要素的JPEG文件(纸张版要彩色打印在A4纸张上),清晰度须大于300dPi。  

  四、审定时间

  2016年8月。  

  五、评审办法

  保山市第四届体育运动会组委会将组织知名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专家评审委员会在认真审阅参选方案、充分讨论比较的基础上,对每件应征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终评结果报市委、市政府最后审定通过并公布,评选过程将邀请公证部门进行全程公证。  

  六、创作版权费设置

  (一)会徽设入选作品1份,创作版权费5000元;入围优秀作品2份,创作版权费各500元。  

  (二)吉祥物设入选作品1份,创作版权费5000元;入围优秀作品2份,创作版权费各500元。  

  所有入围和入选作品均颁发证书;奖金不重复领取;获奖者按照国家规定自行纳税;作者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七、应征作品权属

  (一)所有入选及入围作品的著作权归保山市第四届运动会组委会独家所有,永久使用;作者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自行或授权其他组织和个人发布或者发表入选作品,仅享有署名权。  

  (二)保山市第四届运动会组委会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和使用。  

  (三)保山市第四届运动会组委会拥有对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四)所有应征作品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八、结果发布

  征集结果将于9月发布。  

    

保山市第四届体育运动会组委会  

  201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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