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后第一个被执行枪决的汉奸 曾担任汪伪政府立法院副院长

首页 > 红史 > 抗日战争201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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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揭秘:谁是抗战之后第一个被执行枪决的汉奸

  

 

  缪斌 资料图

  本文摘自人民政协网,作者:周文良,原题为:《中央日报》记者目睹汪伪汉奸的最后一刻。

  中国历史上规模最大、耗时最长、影响最深远的一次公审活动,当数上世纪40年代中期抗战结束后,国民政府对4692名汉奸的公审。原国民党《中央日报》记者龚选舞先生当时目睹了这次公审和对几个大汉奸执行死刑,在他新近撰写的《一九四九国府垮台前夕》一书中,他以一个亲历者“口述实录”的方式对诸多汉奸的人生最后一刻作了生动的描述。

  本文作者从中选择几个大汉奸的可耻下场,介绍给读者。

  缪斌的“第一”

  缪斌(1902—1946),江苏无锡人,曾担任汪伪政府的伪立法院副院长。1946年4月8日被判死刑,5月21日被执行枪决。成为肃奸文档中被明正典刑的“第一个”汉奸。

  据《前夕》介绍,缪斌虽然一生贪赃枉法,叛国求荣,但在临刑之际却还相当镇静,甚至在检察官问其有无遗书时刻,还索取纸笔,题诗一首:

  浩气归太真,丹心照万民。

  平生慕孔孟,死作和平神。

  此诗虽说颠倒黑白、混淆忠奸,但在临死之时,缪斌还能保持这点镇静,比起一听到判死刑就吓得昏死过去的其他汉奸来,已经算是一个“人物”了。

  陈公博的“从容”

  陈公博(1892—1946),广东南海人。曾担任汪伪国府代主席、伪行政院长兼伪军委会委员长,是公认的仅次于汪精卫的“二号汉奸”。在汪伪汉奸中,他是第二个受审的。

  1946年4月12日,由审判长孙鸿霖宣布判处陈公博死刑。此时,他还强作笑颜说道:“法院之所以判我死罪,是为了我的地位关系,也是审判长的责任关系,我对此毫无怨意。”同年6月3日临伏法之际,他也表现得相当从容,先是给家属写了一封遗书,然后再给蒋介石写信,但写了一半,便又搁笔叹息:“当局自有成竹在胸,将死之人,说了也未必有用,不如不写吧。”

  言毕,陈公博转身面对监刑官、书记官一一握手道别,就此结束了自己罪恶的一生。

  林柏生的“绝命诗”

  林柏生(1902—1946),广东信安人,汪伪宣传部长兼伪安徽省长、保安司令。1946年5月31日被宣判死刑。

  10月8日行刑那天,检察官陈绳祖问他还有什么话讲。林略一思索,要求写几个字,经准许后,他在从牢内带出的书的空白扉页上,写了一首诗:

  春来春去有定时,花开花落无尽期。人生代谢亦如此,杀身成仁何所辞。

  作为《中央日报》的特派法制记者,龚选舞当时是在近距离亲眼目睹了枪毙林柏生的场面——一个壮汉举起手枪,向林的后脑开了一枪,林先是应声倒地,然后一跃翻身,仰卧草地。此时,他前额虽已血流如注,但胸部依然急促起伏,不曾断气。警长见状,再命助手补了一枪,林柏生方才死去。

  枪毙林柏生的当天,龚选舞和在场的记者们还以为林写的那首诗是他的“绝命诗”。但后来一查,才知道原来他是摘录汪精卫的一组诗中的结尾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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