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所遭受日本军人的残害,是人们用语言和文字难以表述的。抗战8年间,日军对中国人民所采取的残杀手段达250种以上,其中绝大多数为人类理性所无法想象。这些残杀手段,都曾施诸于中国妇女的身上,即便是日军专门施诸于中国妇女身上的暴虐手段,也有数十种之多,每一种都足以令人发指。
日军劫走中国妇女充当慰安妇,仅在上海一个慰安所里就有20万中国妇女受害。1939年,日军在江苏盱眙掳掠1000多名中国妇女,以铁丝洞穿手掌,鱼贯押送到军营,夜间供日军官兵淫乐,违者以刺刀剖腹,死者累累。
兽性大发的日军强奸后,还对妇女进行百般侮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