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存最早的西汉皇后之玺玉印
公章,古称官印,是行使权力的信物,故又有“印信”的别名。公章是怎么来的?又是如何发展的?
“掌大印”是当官掌权的代名词
从古书记载来看,官印的出现可以追溯到四千多年前的尧、舜时代。汉代《春秋合诚图》记载:尧与太尉舜乘舟泛游,忽然,一只凤凰飞到他们面前,将背负的图书交给尧。这图书装在一个赤玉匣子中,长三尺,宽八寸,上有黄玉检斗,用绳子捆扎,两端用泥封固,并加盖了“天赤帝符玺”的印章。这说明,印章最早是作为权力的象征出现的。
比较完备的官印制度,形成于秦代,自丞相太尉到郡守县令,都由国君在任命时授予官印,同时配发穿在印钮上的丝带,叫做“绶”,以便须臾不离地佩带在身上。
秦末,天下大乱。项梁指挥项羽拔剑砍下殷通首级,“佩其印绶”,然后便自封为新的郡守,行令各县,“得精兵八千人”。这个凭印绶当官、认印不认人的制度,又为汉朝所继承。
汉武帝时,穷得连老婆也养活不起的朱买臣忽然被任命为故乡会稽郡守。当其回到下榻的会稽郡驻京办事处时,吏员们仍把他当穷汉看待,不予理睬,直至发现他怀里揣着印绶,“坐中惊骇”,马上排好队,一起跪拜。这种观念的沿袭,便使“掌大印”“拿印把子”成为当官掌权的代名词。
印绶制度的另一特征,是以铸印材料和绶带颜色区别官阶。如汉代,丞相太尉一级高官,金印紫绶;御史大夫及两千石以上,银印青绶;六百石以上,铜印黑绶;二百石以上,铜印黄绶。
官印逐渐成为施政机关的公章
当时人对官印的理解是官员之印,而非官府之印。印绶由官员随身佩带,除非因犯法、罢官等缘故例应追缴外,升官调职或告老病殁,都可带走。中央因某个治事官职有缺而另授新官时,通常总是另铸新印,所以官印上的文字书写不可能长期保持统一。
这种一官一印的颁授办法,一直到南朝宋时,才有尚书左丞孔琳之上书提出疑问:既然皇帝公侯的玉玺都是历代递用,并不使人怀疑他们是否拥有行使权力的资格,地位卑下的臣僚又何必非要把印绶佩在身上呢?宋武帝刘裕提倡节俭是出名的,便采纳了这个建议。“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官印移交制度,大抵就是从那个时候逐渐形成的。这种制度行之既久,给世人所带来的观念上的转变,就是官印乃某个部门某级机关行使权力的信物,这就同现代的“公章”概念贯通了。
依循这种新的理念,更趋完备的官印制度的创立,应该发生在唐代。有个这样的例子:西晋赵王司马伦称帝时,为“取悦人情”,凡当年报名应试贤良方正、孝廉良将等文武各科的生员和16岁以上的太学生,以及各地州郡来京出差的吏员,一律免试授官,难以计数的官员,一概赐印,“金银冶铸,不给于印”,只好用木刻印章代替一时奇缺的金银铜材,舆论乃有“白板之侯”的取笑。
官印脱离个人职级而完全成为施政机关的公章,经历了漫长的时间,从此,政出多元、职司重叠的麻烦大为减少。
形形色色的官印辨别真伪不容易
说到官印的规格,也有一个从紊乱到齐整的整饬过程。《古玺汇编》中战国时的官印,一颗编号为0007的“君之信玺”的边长才两厘米半,另一颗编号为0227的“左禀”印章的边长,倒有三厘米。《封泥汇编》中的两汉官印,不仅低级官印比高级官印大得多,其印面形制也“百花齐放”,有的极为方正,有的近似长方,有的四角呈弧形,还有圆形和椭圆形的,估计多为因材治印,逮到一块什么样的材料便做成什么样的印面。
至于印文的书写以及自左分行还是自右分行的排列方式,同样是五花八门,无章可循。当它们以整体形状出现时,固然可从金银材质、青黑绶色上区别规格,但一旦以封押形式反映在公文上,如非十分熟悉,困惑是无可避免的。
在形形色色的官印到处都是,甚至连离任或去世者曾经用过的官印也依然存在于世间的情况下,只要有人胆敢妄为,辨别真伪还真不容易。
《儒林外史》第十九回中那位在浙江布政司当差的吏目潘三爷,为帮助财主掠买妇女捞取酬谢,让匡超人替他捏造一纸乐清县署的公文,“家里有的是豆腐干刻的假印,取来用上”。不过这些花样只能在基层玩弄,而且是在里外勾结的条件下生效,要想去设有铸印局可辨真伪的京师行骗,就不那么容易了。
重新盖章要费好几个月的时间
官印的谨慎设置和保管,历来是典章制度的重中之重。在秦汉魏晋一官一印的时代,各自随身佩带,朝夕不离。唐代起,印为机关公章,保管在府。
明朝宣德年间,御史李浚奉命赴浙江钱塘县督办粮储事宜。当地的县令是个阴险狡诈之辈,准备暗中设计陷害李浚。县令将自己的一名心腹安插到李浚身边做仆役,仆役伺机偷走了官印。李浚办公用印时才发现官印被盗,经前思后想,他判断官印被盗定与县令脱不了干系。
为找回官印,李浚的属下提出带人到县令府中搜查,被其当即阻止。因为这本是件没有确凿证据的事儿,若兴师动众闹得满城风雨,极有可能逼迫对方将赃物隐藏得更深或干脆销赃灭迹。冷静下来,李浚拿定了主意。他盛情邀请县令来府中摆宴庆贺。正当两人酒酣耳熟,院内浓烟突起,仆人惊慌通报,家中着火。李浚连忙起身进密室取出印盒交给县令并大声吩咐:“官印重要,请妥替保管,明日送还,眼下救火要紧……”说完不容县令推辞,离席救火而去。
自然失火、救火都是李浚亲手导演的一场戏,火势不大,不久便被扑灭。而捧着空印盒回家的县令却坐卧不宁,彻夜难眠。若明日把空印盒原样返还,很难说清自己接受时印盒里面是空的。弄丢了上司的官印,自己吃罪不起,势必还会祸及全家。县令越想越怕,只得把那枚刚偷来、预谋加罪李浚的官印重新放回印盒,第二天他不得不小心翼翼登门将官印完璧奉还。看到印盒中安放着那枚失而复得、毫发无损的官印,李浚与县令两人目光对视,心照不宣地笑了。
能做到如此谨慎,自然是达到了“印记不得委其胥吏”的要求。也因此,公章也逐渐给地方办公带来了麻烦。按照规定,各地方政府每年都要派上计吏到京师户部汇报地方年度财政收支,经户部审核数目完全符合后,方许奏销。钱谷数字如有分、毫、升、斗“轧不平”,整本财务报表便要被驳回重造。重造报表不难,难的是必须盖上原单位的官印才算合法,这样一个来回,就得多费个把月以至好几个月的时间,才能了结。如此,不仅增添上计人员往返奔走的麻烦,也影响地方官员的政绩考核。手续繁琐,也逐渐成为大量使用公章的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