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杀指抗日战争期间,中华民国在南京保卫战中失利、首都南京于1937年12月13日沦陷后,日军在南京及附近地区进行长达四十多天的大规模屠杀[1] 。其中日军战争罪行包括抢掠、强奸、对大量平民及战俘进行屠杀等。屠杀的规模、死伤人数等没有世界共同认可的数字,但一般认为死亡人数超过30万。
日军侵占南京期间强奸了成千上万的妇女,他们不分昼夜并在受害妇女的家人面前施行强暴。有些妇女被日军强奸了好几次,往往有妇女受不住日军的折磨而死。除此之外,日军还强迫乱伦行为。估计当时发生的强暴案可能超过20,000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