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吞并琉球始末 清朝不敢反抗导致琉球亡国

首页 > 红史 > 抗日战争2016-06-16

《琉球新报》刊登照片显示,1879年日本政府派军占领首里城欢会门,武力胁迫琉球国王尚泰“同意合并”为冲绳县。

从1609年萨摩岛津氏一度侵略琉球,再到1879年“琉球处分”,经过近三个世纪的谋划经略和十年运作,日本一举吞并延续500多年的琉球王国。然而对于这次吞并过程的细节,日本一直语焉不详。《琉球新报》近日披露日本吞并琉球的过程中,存在很多斩不断理还乱的后遗症,特别是在国际关系法和国际人权法层面更破绽毕现。该报质疑称,如果吞并过程违法,今天的日本政府如何面对?驻日美军存在的合理性在哪里?冲绳自立和独立运动的地位如何?这一系列问题,若追根溯源,就不得不说到“琉球处分”。

吞并首先从舆论造势做起

所谓“琉球处分”是指日本明治政府为加强天皇制集权,从1871年8月29日开始,对日本本土地方藩主势力进行“废藩置县”后,于1872年对原本属于外国的琉球王国施行“琉球藩”措置,即所谓“废琉设藩”,目的在于将琉球从“王国”内化为“国内”地方问题,再到1879年冲绳县设置(琉球版的“废藩置县”),将琉球强制编入近代日本国家的一连串政治举措。“琉球处分”承上启下,承继萨摩势力对琉球国的武力盘剥和政治胁迫,又开启近代日本强制吞并主权国侵犯他国人权,无视和破坏东亚传统国际关系秩序的案例。

日本吞并琉球,首先是从舆论造势做起,努力营造琉球早已归顺日本的假象。1879年8月2日,日本驻华公使向总署转交外相寺岛宗则于7月16日发出的《说略》,内称:“琉球为我南岛久矣……国史记南岛朝贡事,实在中国隋唐之际。天平七年(唐开元二十三年),太宰府遣使于南岛……既在我政教之下矣。”

然而据史料记载,直到15世纪中期即嘉吉元年(1441年)以后,琉球王府仍认为“琉球与萨摩岛津氏的关系是对等的”。例如通信中,岛津氏对琉球王多用“殿下”,而少用“中山王阁下”。甚至有永禄十三年(1570年)三月一日,日本越前守村田经定致琉球王的信中称“陛下”。

冲绳学者东恩纳宽惇氏认为,时至日本庆长(1596年)之前,对琉球而言,岛津氏地位似乎不高,与其说是上下关系莫如说是对等的国际关系。因而相互往来的文书中常用对等之礼,毫无命令或下达的意味。

到德川幕府末期,大学头林炜主编的《通航一览》(1853年)中记载:“彼国(琉球)在萨摩方面徒谓附属,但是并无现今君臣附庸之姿。”因此东恩纳宽惇氏认为:这是“揭穿真相之言”,所谓“彼琉球国,附庸于我藩久矣”等,“显然是庆长以后,岛津家的政治学者人为杜撰的豪言壮语”。

到19世纪中期,国力日益强盛的日本已决心吞并琉球,于是开始篡改日琉历史关系。日本明治初期成书的《南聘纪考》称:“琉球国,原冲绳岛,自往古列(入)十二岛,附庸于萨摩方者久矣。事见长州藏本《平家物语》。自得佛分(岛津久经)补之地头,大抵250余年。其间,渐为战国、南北分朝,我藩亦剧扰,未暇以怀远邦。”

“废琉设藩”实现吞并第一步

在正式的“琉球处分”之前,日本政治势力早有过吞灭琉球王国的举动。1609年,日本萨摩藩(今鹿儿岛县)岛津氏一度侵入琉球,俘虏了琉球尚宁王,还直接侵占了琉球群岛北部的奄美大岛等岛屿。但德川幕府权衡利弊后认为时机不对,下令萨摩藩岛津氏不得就此并吞琉球。萨摩藩只好将琉球国王释还,但却开始在那霸设官暗中控制王府行政,此即为“(日本)萨摩侵攻”琉球事件,也是“琉球处分”发生之远因。

 

公元1872年(同治十一年),日本明治天皇登基,提示琉球朝贺。琉球国王遣其子赴东京贡献方物。日本借琉球使者到访日本之际(1872年),突然强制宣布“册封”琉球国王为藩王,并列入所谓“华族”序列。日本天皇下诏,以琉球为藩属,此即所谓史称“废琉设藩”。这是日本政府强行改变日琉关系性质的第一步。

日本政府对此举颇为得意,自以为琉球王国已“国内化”,在随后几年持续推动吞并进程。公元1875年5月,日本强令琉球国王停止对清朝的朝贡,并派军队驻扎琉球;为消弭中琉之间“宗藩关系”痕迹,6月又强令琉球改用日本年号。公元1876年,日本在琉球设立司法机构,事实上将琉球置于其支使统治之下。

琉球国王不堪日本的侵略压迫,于1877年4月密遣紫巾官向德宏等人来华呈递密信,恳求清朝阻止日本的吞并行径。清廷派何如璋到日本进行交涉,但未取得成果。对此,日本则甚为恼怒,1879年1月10日的日本《朝野新闻》竟称,“琉奴蔑视我日本帝国甚哉!”于是,日本决定不顾国际公法,不顾琉球国臣民的意愿,意欲一举吞并琉球。

“废藩置县”最终灭亡琉球国

经过筹划,在设藩后不到7年,日本迫不及待地继续开始吞并进程。1879年(即清光绪五年、日明治十二年)3月,日本明治政府悍然出兵进占琉球。其间日本向琉球秘密派出军警人员,采取突然行动,要求琉球王代理(摄政)今归仁王子交出政权。3月30日日本正式宣布设置冲绳县(即所谓“废藩置县”),强制将所谓的琉球藩改为日本国冲绳县,随即大肆抢掠中琉往来的文书、文物和宝印,以及琉球国的政府档案(包括琉美等三国修好条约原本),企图销毁和隐匿历史见证,淡化历史,并强迫尚泰王等迁居日本。

琉球国王遣人请求清政府问罪于日本不果。10月24日,琉球耳目官毛精长等人到北京总理衙门“长跪哀号,泣血吁请”,希望清政府能在“俯怜二百年效顺属藩”的份上援救琉球。虽然清政府与日本再次进行交涉,但中日未能达成一致,而琉球被日本占领已成为事实,清政府最终未在与日本的谈判条约上签字,琉球问题被长期搁置。由于晚清国力的不济、日本的蛮横自恃,琉球国终为日本吞并。

经过这样从“废琉设藩”到“废藩置县”的“琉球处分”过程,日本在不到十年间实现了将整个琉球弧即琉球王国的辖地编入日本国的目的,从而基本完成近代日本国家的形成过程。

而另一方面,则开始了琉球国土和琉球岛民的“被日本化”和“被冲绳化”的过程,由此带来延续至今的“琉球处分”的不断发酵和负面效应。如冲绳当地民众所说,“琉球处分”之后,皇民化同化政策得以推进,导致冲绳战役中数十万冲绳民众伤亡的悲剧。

130年前的“琉球处分”违反国际法,后果至今仍在发酵。因“琉球处分”而丧失冲绳自我决定权的当地民众,极为反感日本政府恣意妄为,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行径,迄今仍然不懈地努力声索和诉求。日本惠泉女学园大学国际法国际人权法专家上村英明教授表示:“如同人们在美军基地搬迁问题上所看到的一样, 琉球冲绳人决定的意见,被日本政府随意推翻、糊弄的殖民地状况还在不断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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