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报记者统计的涉黑商人案例中,有9人曾进行捐款、参与过慈善事业,资助贫困地区或受灾地区等。
西北政法大学企业家犯罪研究所执行所长王荣利分析说,这些企业家意识到钱来得不正常,所以用慈善来提高自己的声誉和知名度,同时也想掩盖钱财来路不明的问题。
2008年4月23日发布的“2008胡润慈善榜”子榜单“川渝慈善家”中,43岁的刘汉以1.27亿元捐赠成为最慷慨、最年轻的慈善家;在“2009胡润慈善榜”中,他再次以2.09亿元的捐款额位列榜单第16位。
新华社当时报道称:“他是广汉有名的企业家、慈善人士,还担任过2008年北京奥运火炬手。”
为何“涉黑商人”热衷于公益事业?王荣利认为,慈善是生意的组成部分,非法所得上亿元,拿出一点钱来做慈善,这是小投入,大回报。
清华大学创新与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邓国胜则认为,这些现象背后是公益慈善机构官办色彩浓厚,多半是退休官员或在职的领导。给这些慈善机构捐款,是和政府拉上关系的途径。
做慈善不仅可以结交权贵,同时为谋取社会影响力积累资本。原辽宁鞍山金和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袁诚家就是一例。
在鞍山金和矿业有限公司的介绍中,自2004年到2011年8月,该公司累计上缴三种税63024.8万元;同时他热心于公益事业,从2003年起累计为助学、助残、救灾、为百姓修路、建文化广场等捐款捐物达800多万元,营造了良好的社会形象。在这一背景下,袁诚家顺利当选为2007年鞍山市人大代表。
多罪并罚
对外,这些商人或公司拥有光鲜的荣誉称号,但在外表的掩饰下,掠夺财富才是目的。
在本文搜集的涉黑商人案例中,有6位是在拥有了公司实体之后,逐渐组织、领导黑社会,或与黑社会产生合作关系等。这些案例中,因案情复杂,最终多是数罪并罚。
李湘铭系原湖南省十一届人大代表、湖南众一房地产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然而,公司逐渐成为其肆意掠夺财富、违法犯罪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