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有人曾提议把宪法命名为“毛泽东宪法”选集

首页 > 野史传奇 > 民间故事2014-07-31

以宪法单行本模型为主体的彩车出现。

本文摘自:环球网,作者:佚名,原题为:《毛泽东拒绝把宪法命名为“毛泽东宪法”》

新中国成立后,《共同纲领》一直起着临时宪法的作用,但随着政治建设任务的加强和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到来,制定宪法以代替《共同纲领》就成为当时中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在毛泽东的亲自领导下,1952年底宪法起草工作开始启动,后经过多次修改,终于在1954年9月诞生了新中国的第一部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毛泽东亲自担任宪法起草委员会主席

1952年11月,毛泽东召集有18位党外民主人士参加的座谈会,就制定宪法的根据和作用,以及对有些党派、阶级团体是不是不利等问题,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会上,大家各抒己见,多数人认为制定宪法困难较大。毛泽东针对大家所提问题在会上说:困难是可以克服的,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在南京临时政府成立的几天工夫,由19个代表(每省一个人)就搞出了“临时约法”。我们的《共同纲领》,经过大家讨论,实际上搞起来,前后也不过一个月。12月1日,经毛泽东审定,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召开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通知》。该通知指出:拟于1953年9月间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并在这次大会上制定宪法。后因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没有召开,但是,制定宪法的筹备工作在通知发出后便启动了。

 1/7    1 2 3 4 5 6 下一页 尾页

相关新闻

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