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族的宗教建筑大体有两种:即清真寺(东乡语中称“麦赤”)和拱北。清真寺一般建在人口密度极大的市镇或村庄,或是在村民宅舍的中间地带。在聚居处修建清真寺,既有利于信徒就近进行宗教活动。也有利于经常观瞻,激发神圣的宗教感情,同时它说明了清真寺是人们社会生活的中心。清真寺建筑的布局一般是“三堂合一”,即礼拜堂(大殿)在中间,水堂和经堂在两边。其中礼拜堂的奠基较高,需拾级而上。正对大门,还建有直插云霄的宣礼塔,用来召唤人们做礼拜。大殿的外观建筑有两种,一种是园拱顶,园拱顶中高耸起一个小尖顶,上面配有一弯新月,高大堂皇的中央穹顶和月牙,表现出天宇的肃穆气氛,园拱顶给人以庄严感,而小尖顶的月牙又给人以向上升腾的动势。另一种是中国传统的宫殿式建筑,表现出宗教与政治相结合的威严感。大殿内部简洁、朴实,没有雕塑、绘画,象征伊斯兰教不拜偶像,只拜真主的宗教,为了方便于向西礼拜,大殿一律坐西朝东。
拱北
是东乡族的老教各教派为其教主修建的陵墓,也是各教派的教主传教的地方。张门门宦的拱北埋葬着十几代教主,墓庐都是砖砌的长方形“拱子”,二尺来宽,四尺来长。下方上圆,墓背上有的还盖有苦卑,拱北内香烟徐徐,气氛肃穆、神秘。还有一些拱北建在高山深谷中,大多是亭子形,附带几栋平房。这些地方被认为是上人“卧里”们显留“克拉表提”(圣迹)的地方。
婚姻家庭
东乡族把家叫“格儿”(蒙古语,意即“家屋”),普遍实行一夫一妻制。解放前个别富户也有一夫两妻的。家庭通常由夫妻儿女组成,也有三四代同堂的家庭。祖父母住上房,父母亲住厢房,儿女住单间的尕(小)房。长子结婚后才能次子结婚,长子另建新家,与父母分居。分居时,父母给儿子划分财产土地。幼子可一直留在父母身边,继承权比其他儿子多一些,并为父母养老送终。父母亡故时的殡葬费,由儿子们共同负担,父母居住的房子归幼子所有。
割礼
东乡族习俗,男孩12岁或13岁时要举行割礼。“割礼”,穆斯林称之为“逊奈”,是人生之途上必不可少的一项“圣行”之一,东乡族相当重视割礼。割礼过后,便象征着受礼的人已步入青年的行列,方可以娶亲结婚。
东乡族的婚姻,实行男娶女嫁。男子到了结婚的年龄,请媒人到女家说亲,女方同意后,男方就要送“订茶”。由男方家通过媒人向女方家送去茶、冰糖、衣物等信物组成“四色礼”,故名为“订茶”(相当于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