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泉州大学生参军优惠政策,泉州大学生当兵条件

首页 > 政策法规 > 兵役政策2016-05-23

  学业有安排

  在校大学生入伍前,学校应尽可能安排他们参加本学期所学课程的考试,也可以根据其平时的学习情况,对本学期所学课程免试,直接确定成绩和学分,并保留学籍到退役后一年内。对已经修完规定课程或已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可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在校大学生入伍后,有条件的可以参加原学校组织的函授或自学原专业课程,经部队团级单位批准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复学有保证

  退役大学生能够及时复学。原就读学校撤销的,由省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转入同等学力相关专业高等学校复学,原所学专业撤销的,由学校安排转入其他专业复学;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对专科升本科、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属独立设置的专科学校的专科生,由学校报所在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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