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昆明最新公车改革新规,昆明公车改革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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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小编就为你介绍关于2017年昆明最新公车改革新规,昆明公车改革补贴标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2017年昆明最新公车改革新规

  昨日召开的昆明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还讨论并原则同意了《中共昆明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送审稿)》(以下简称“《要点》”)。

  根据《要点》,昆明市拟制定昆明市投融资体制改革意见,制定发布昆明市PPP操作指南,发布第二批基础设施等领域鼓励社会投资项目。制定支持园区中小企业融资试点办法等。另外,还初步计划完善县区、开发(度假)区差别化考核办法。精简各类专项业务工作考核,拟取消名目繁多、导向不正确的考核。完善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调查比较制度。制定昆明市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拟在今年出台昆明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完成昆明市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制定《党政机关定向化保障车辆管理办法》等。

  会议要求,参会单位有意见建议,请尽快反馈到市委改革办。《要点》一经正式印发,就是必须完成的红杠杠、硬任务,没有特殊原因,原则上不再修改。

  

 

  2017年昆明公车改革补贴标准

  昨日上午,昆明市举行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电视电话动员会议。会议明确,昆明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从即日起正式启动,市级参改单位8月15日前上报车改方案,并将同步启动滇中新区、县(市)区、开发(度假)区车改方案上报审批工作,3个月内完成全市车改任务。非参公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中央和省统一部署适时启动。

  时间

  3个月内

  8月15日前:市级参改单位上报车改方案

  范围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下同)

  ●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待国家和省出台有关政策后按规定执行。

  ●参改机关(单位)在编在岗的厅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机关工勤人员按本方案参加改革。

  ●之前已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开发(度假)园区等地区和单位一并纳入此次改革范围,并按本方案同步规范。

  补贴

  全市实行统一公务交通补贴

  标准为(每人每月)

  厅级1950元

  处级1200元

  科级及以下750元

  机关工勤人员650元

  补贴方式

  ●公务交通补贴属改革性补贴,列入财政预算,在交通费中列支,按月随工资发给个人。

  ●相关税收政策按有关规定执行,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自行承担。

  ●市级机关、滇中新区本级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为: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等5城区。

  严格规定

  不得以补贴名义变相发福利

  6月29日,省车改领导小组正式批复了昆明市车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严格按照省车改办对报送方案的制定要求,由10部分组成,重点围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参改范围、补贴发放及保障范围、车辆留用、司勤人员安置、拟取消车辆处置和改革后公务出行保障等几大关键问题,在贯彻落实云南省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要求的同时,又充分体现昆明实际。

  会议提出,各级各单位必须严格6个方面的纪律: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借用、换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应急、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车辆处置

  保留更新优先考虑新能源车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仅可留用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执法执勤等定向化保障车辆。经批准购买的新能源汽车优先保留;编制内相对固定路线执法执勤等车辆配备更新时,应当使用新能源汽车。

  根据《云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的划分标准,寻甸县、禄劝县为Ⅱ类,保留80辆;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宜良县为Ⅲ类,保留70辆;东川区、呈贡区、安宁市、晋宁县、富民县、石林县、嵩明县为Ⅳ类,保留60辆。其中,分别从禄劝县、寻甸县各调配5辆到倘甸、轿子山两区,从宜良县、呈贡区各调配两辆到阳宗海风景名胜区。

  同时,设立数量适度、车型合理、集中统管、24小时值班的机要通信和应急及综合用车服务保障机制,搭建预约服务系统,预约信息向本级部门公开,负责市级机要通信、应急等综合保障公务活动。组建数量为80辆的综合执法用车平台,用于保障跨部门综合执法和重大突发应急事件的应急用车;利用信息化手段,实行集中统管、调度。

  人员安置

  现有人员通过5个渠道安置

  车辆处置采取报废和公开拍卖等方式,由各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按相关要求统一规范、公开透明处置,防止甩卖和贱卖、避免国有资产流失,收益上缴国库。违规注册登记在企业或个人名下的车不得继续留用,必须全部公开拍卖;属于借用车辆必须立即归还车主单位,不得继续使用。保留的公务用车区分用途,实行统一或单位集中管理,统一喷涂标识,采用卫星定位等手段,实现全程有效监督,确保规范合理使用。

  以上就是2017年昆明最新公车改革新规2017年昆明公车改革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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