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最新家属随军待遇新政策调整,军人家属随军政策条件是什么

首页 > 政策法规 > 军改政策2015-12-22

  随军家属保险缴纳条件?

  符合享受条件的情况有6种:

  1、未就业且无收入的;

  2、劳动关系挂靠在企事业单位,实际未就业的且无收入的;

  3、从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临时性、季节性等工作,且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4、就业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按规定不再领取失业保险金,也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

  5、未就业且无收入,因军人调动暂时没有随调的;

  6、国家和军队规定的其他情形。

  由军人和配偶共同提出申请,并提供完整证明材料后,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享受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保险待遇。

  随军未就业家属保险待遇标准有哪些?

  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保险待遇包括:基本生活补贴、养老保险补贴和医疗保险补贴三个部分。具体是:

  1、基本生活补贴按照部队驻地艰苦边远程度不同划分,艰苦边远程度越高标准越高。

  2、养老保险由个人按规定缴费基数8%的比例缴费,由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代扣代缴,全部记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关系转至地方时,国家按照1998年1月1日以后个人各年度实际缴费基数12%的总和计算给予补助,与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一并转移至地方社保经办机构。

  3、医疗保险按照本人领取基本生活补贴的1%标准按月缴费,国家按照同等数额予以补助,全部记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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