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也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随着社会动态化、信息化带来的巨大变化,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出现一些不适应的问题。这些不适应,既有思想理念上的滞后,也有能力素质上的差距,既有体制机制上的制约,也有警务保障上的不足。要破解这些长期困扰和影响公安工作发展进步的难题,必须迎难而上、改革创新。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更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关心的结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听取公安工作汇报、研究公安工作,并就深入推进公安改革、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公安部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经深入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研究起草了《意见》和方案稿。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研究审议公安改革《意见》和方案,明确了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
可以说,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是适应时代新发展和人民新期待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是激发公安队伍生机活力、提升公安机关战斗力的必然要求,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于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