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青海省武警消防部队改革,青海省消防部队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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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青海省武警消防部队改革,青海省消防部队改革方案】由27军事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由于2016相关政策还未出台,所以沿用2015以及之前最新的党政法规。

  一、部队简介

  消防部队是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序列警种,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能部门,也是国家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条令条例和供给标准,享受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待遇。

  多年来,青海公安消防部队全体官兵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等职能,为青海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维护全省社会政治稳定、保卫经济建设成果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

  近年来,随着青海经济的蓬勃发展,需要越来越多的高素质人才补充到我们的行列,担负起今后部队建设和发展的重担。热忱欢迎思想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强、符合招收条件并自愿投身到消防部队建设的有志青年踊跃报名,通过选拔光荣入警,为青海消防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才智和力量。

  二、接收数量及专业

  根据公安部政治部下达的接收计划,2016年我单位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20名,其中男生18名,女生2名,接收学科门类和具体专业包括:法学类,法学、思想政治教育、侦查学专业;教育学,运动训练专业;文学,汉语言文学、音乐表演专业;医学,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专业;理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心理学专业;工学,消防工程专业;管理学,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其中,女生只招收医学、理学相应专业。拟接收各专业考生数量不足时,视情扩大到其它相近专业。

  三、接收条件

  1.政治条件。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志愿献身公安消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问题。

  2.文化学历。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且必须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及相应的学位证书。以进入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高校为主,兼顾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二本以上高校毕业生。

  3.身体素质。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的规定。身高162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双眼裸眼远视力:拟补充到指挥岗位的毕业生不低于4.6,拟补充到技术岗位的不低于4.3。

  4.年龄条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分别在24、29周岁以下,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少数民族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必要<em>消防</em>设施构筑城中村<em>消防</em>安全防线-城中村

  5.服役年限。保证入伍后安心服役,勤奋工作,在5年内个人不得要求退出现役。

  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以及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毕业生,优先接收。

  根据公安部有关规定,下列对象不属于接收范围:

  1.毕业院校或所属二级学院属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的。

  2.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结业生、肄业生、大(中)专起点升本科生、预科生;特招毕业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生。

  3.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计4门及以上或1门及以上补考不及格毕业生;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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