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专家王翰灵接受政知局(微信ID:bqzhengzhiju)采访时表示,南海仲裁庭和常设仲裁法院的确没有关系,仲裁庭只是用常设仲裁法院和平宫的场地,用它的秘书处。这就好比大兴农户将西瓜拿到农展馆去展览,大兴同农展馆签一个星期合同,一个星期展完后,大兴农户就和农展馆就没关系了。
“菲律宾故意利用常设仲裁法院的名义,裁决书也是用它的抬头,所以这具有欺骗性。这是一个阴谋,菲律宾让人产生一个印象是常设仲裁法院审中国。外媒也很清楚,但是也用PCA作为裁决结果的主体机构。”王翰灵分析称。
常设仲裁法院于1900年成立,成为第一个普遍性的国际司法机构。目前该法院有113个成员国,中国是最早的成员国之一。刘振民也是常设仲裁法院的仲裁员。有些网友错把这次临时成立的非法仲裁庭和具有百年历史的常设仲裁法院混为一谈。
非法仲裁庭提供有偿服务
法官挣了菲律宾的钱
外交部副部长刘振民提到,国际法院的法官、海洋法法庭的法官,他们的酬金、薪水是由联合国支付的,目的是保证他们的独立性、公正性。而(非法仲裁庭)这五名法官是挣钱的,挣的是菲律宾的钱,可能还有别人给他们的钱,不清楚,他们是有偿服务的。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除非仲裁法庭因案情特殊而另有决定,法庭的开支,包括仲裁员的报酬,应由争端各方平均分担。菲律宾不顾中方不接受的明确立场,一意孤行地单方面推动仲裁程序的进行。受访专家王翰灵直言这就是“菲律宾自己拿钱去买裁决书”。
说到这,大家明白刘振民所说的有偿服务是怎么回事了吧!而且政知君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刘振民说的是法官报酬的来源,而不是正常的诉讼费。一个法官从原告、被告处拿薪水,怎么还能公正呢?
该案裁决后,2014年3月3日,常设仲裁法院代表仲裁庭发文要求仲裁案双方缴纳费用。3月11日,常设仲裁法院确认收到了荷兰的15万欧元费用。两个月后的5月13日,常设仲裁法院表示还未收到俄罗斯方面的费用。
荷兰交过的钱荷兰交过的钱
2014年5月27日,荷兰将俄罗斯的那部分费用一并缴纳了,又向常设仲裁法院缴纳了15万欧元。就是说,单方面提起诉讼的荷兰那次一共向常设仲裁法院缴纳了30万欧元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