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周”是从日本舶来的休假方式。1999年,中国国务院公布了新的《[1]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决定将春节、“五一”“十一”的休息时间与前后的双休日拼接,从而形成7天的长假。
1999年国庆第一个“黄金周”,全国出游人数达2800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141亿元,假日旅游热潮席卷全国。长假制度也被视为是拉动内需、促进消费的一大举措。
2013年10月17日,商务部召开例行发布会,介绍1-9月份商务运行情况。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在回应“取消黄金周”的建议时指出,黄金周对消费的增长贡献很重要的。
网民呼吁恢复黄金周,并且取消调休拼假。有超过七成的公众表示对现行制度不满。 “中国式休假”将迎来变革。
黄金周本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劳动节和国庆节两个节日的每个节日的连续七天休假。劳动节七天休假称为“五·一黄金周”,国庆节七天休假称为“十·一黄金周”。相对于其它公休假期,“黄金周”又被称为“长假”,通常冠以节日名称,分别为“五一长假”、“国庆长假”。
2008年 五一法定假期从3天改为1天,意味着五一黄金周被取消。
1999年9月18日中国国务院修订发布《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和新年为“[4] 全体公民假日”,其中春节、劳动节和国庆节为三天,元旦为一天;还规定这四个属于“全体公民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
2000年国庆放假开始,对国庆、春节和劳动节这三个节 的休假时间进行了统一调整,移动节日前后的二个周末四天和法定假期三天集中休假,这样共计7天时间。自此实行这种休假制度以后,每逢这三个节日的休假称为“长假”,通常前面冠以节日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