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盗窃事情败露残忍杀害堂弟媳,伪造绑架勒索50万被判死刑

首页 > 热点新闻 > 热门事件2017-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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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安在线讯 据安徽商报消息 时隔两年,随着法院的审判,发生在芜湖县湾沚镇的一起骇人血案终于水落石出。案件还得从2015年1月22晚说起,当晚,湾沚镇“芜屯大酒店”老板汪某独自在县城家中留宿,没有回到其位于酒店隔壁的三元新区住处。次日清晨6点多,汪某收到妻子杨某手机发来的短信,短信称其妻已被绑架,让其准备50万元赎金。当日,“绑匪”多次发信息催促汪某赎人。“绑匪”是谁?妻子身在何处?案情一时扑朔迷离。

<em>男子</em>杀死妻子抛尸 <em>伪造</em>夫妻遭<em>绑架敲诈</em>父亲

  [勒索短信]妻子被绑架 绑匪索赎金

  汪某和妻子杨某在芜湖县湾沚镇上“芜屯路”边开了一家“芜屯大酒店”,在酒店隔壁,他们还有一栋位于三元新区的房屋。

  2015年1月22日,汪某回到县城办事,因为天色太晚,就没有回到湾沚镇三元新区的家中。次日清晨6点46分,他的手机收到一条短信,是妻子的手机发来的,一看内容,汪某惊呆了。短信上写道:你老婆在我们手里,拿50万来换人,准备好了晚上6点等我消息,记住千万别报警,别张扬。

  汪某赶忙回到三元新区家中,发现妻子果然不见了踪影,而且其钱包、金项链、金戒指都不见了。

  饭店厨师小张说,头一天晚上,他们下班后,还和杨某在饭店内打了会牌,大概7点多各自散了,只剩杨某一人在饭店。

  发现妻子可能真的被绑架了,上午9时许,汪某经过前思后想,还是报了案。

  [嫌犯落网]绑匪被抓获 竟是自家人

  警方发现杨某经营的饭店内有翻动痕迹,饭店隔壁的家中,还出现一只神秘的白色手套,里面藏有一枚小指甲盖,还有疑似血迹。

  在饭店监控摄像头拍下的画面中,1月22日晚7时许,有一名男子曾鬼鬼祟祟地在饭店门口徘徊,但由于摄像头清晰度不高,且是夜晚拍摄,该男子面部模糊不清,难以界定身份。

  民警一边指导汪某与犯罪嫌疑人短信周旋;一边根据犯罪嫌疑人的视频截图展开走访调查。民警最终发现犯罪嫌疑人藏匿于交通局附近一出租房内。晚上6时许,嫌疑人落网。

  令汪某愕然的是,嫌疑人竟然是堂哥汪某福。汪某福带着警方回到现场指认,大家这才发现杨某已经遇害,尸体就藏在其三元新区家中的地下室里。

  [水落石出]盗窃露马脚 导演绑匪案

  汪某福为何作案?原来,案发当晚7时许,他买烟回家途中经过杨某饭店,看见杨某和服务员在打牌,当时想杨某在饭店,家里肯定没人,就想去杨某家偷钱。

  他回家拿了一副白色粗纱手套,从杨某家旁的巷子院墙爬上围墙,进入其酒店隔壁的家中盗窃。他在一楼卧室内发现一个钱包,从中盗得2500元,其后,他想继续到旁边酒店内盗窃,在一楼门口等待时,被杨某发现。因害怕其行为暴露,于是他一把捂住杨某口鼻,直至其没有动静。

  在挣扎过程中,杨某将汪某福的右手小拇指指甲盖咬掉。随后,汪某福将尸体藏匿于杨某家中地下室内,并携带杨某的一部手机和一条黄金项链逃离现场。

  回到家后,汪某福想到偷来的钱还不够填债务窟窿,便想到用杨某的手机给汪某发短信,编造了一起绑架案。

  [一审宣判]因故意杀人 一审获死刑

  日前,该案在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被告人汪某福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故意杀人罪、敲诈勒索罪,系一人犯数罪,依法应数罪并罚。其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主观恶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依法应予严惩。法院依法决定对汪某福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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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11月,王海荣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2007年2月27日刑满释放。2011年5月22日,王海荣提议并伙同刘某、冯某(同案被告人,均已判刑)驾驶冯某的奇瑞qq汽车在延安市宝塔区甘谷驿镇盗窃摩托车未果后,王海荣提议杀人卖尸。

  

 

  随后,王海荣与其同伙驾车至延川县,将罗某的尸体卖给他人已逝的儿子配阴婚,共得赃款22000元(其中,王海荣14000元、刘某4000元、冯某4000元)。

  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王海荣与其同伙以出卖尸体牟利为目的,采用扼颈的手段将一名无辜孕妇残忍杀害,遂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王海荣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王海荣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最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90后男子杀死新婚妻子发朋友圈

  1990年出生的葛宜峰和妻子结婚两个多月后闹离婚,他自称做上门女婿的生活很压抑,烦闷之中在车里将妻子杀死。昨天上午,葛宜峰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在市二中院受审,其岳父母向其索赔106万余元,并要求判处极刑。

  

 

  结婚当天挨岳母骂

  葛宜峰是安徽人,初中文化。今年2月5日,正月初六,他和同岁的同乡陈某结婚,随后来到北京,住在岳父母位于大兴区黄村镇的出租屋内,做起了上门女婿。

  葛宜峰说,婚后的家庭生活让他很压抑,他和岳母关系不融洽,结婚当天就因琐事被岳母骂了一顿,他为此发过微信朋友圈:“这婚结的,一点高兴的理由都没有!”

  

 

  此外,在共同生活中,由于4个人的性格都比较怪,他很难保持好心情,家庭氛围经常会因为某个人的一句话突然改变。而他对工作也不满意。葛宜峰说,结婚前,他在外地上班,每个月赚七八千元,过得很好。到了北京,他每个月赚五六千元,“要给别人当哈巴狗似的,钱还不够花。每天要花四五个小时在地铁上,我适应不了,很压抑。”他还提到,妻子到北京后生活档次提高了,越来越看不起他。“我感觉窝囊,心理落差很大。”

  葛宜峰说,由于矛盾重重,妻子在今年4月提出离婚,但他不想离。他说,自己的母亲原本不同意他这么早结婚,还是倒插门,并告诉过他:“离婚后就别回家了,我们家丢不起这人”。

  

 

  4月26日晚,葛宜峰买了把剪刀……

  案发当天又挨数落

  4月27日,陈某早上出门。葛宜峰说,他在家还未起床,就听到岳母不停地数落他和他的家人,称他配不上她的女儿,这让他很愤怒。他说自己给妻子发短信,说被岳母骂,妻子回复:“我妈就那样”。过了一会儿,妻子回家,扔他的衣服,说离婚了就别住她家里。

  “我也想好聚好散,我都已经很惨了,怎么还这么对我?”葛宜峰说,他提出和妻子出去谈谈,想让妻子给他道歉。然而,两人在车里再次发生争吵。“我心里很烦,往外掏剪刀。她准备下车,我抓她头发,扎了她两下。”葛宜峰边比划边描述案发经过,情绪非常激动,在讲到自己的凶狠表现时,他突然歪倒在椅子上哭了起来。他将自己描述得非常委屈。“你说你和别的男孩子谈恋爱分手了,把我当感情寄托,我就和你谈恋爱;你说订婚我就和你订婚;你说让我做上门女婿,我就做上门女婿;你说让我辞了工作来北京,我就来北京陪你。”

  葛宜峰说,直到妻子不动了,他才意识到自己干了什么事。“我想我自己也完了,就给母亲、哥哥、表哥打电话,告诉他们我杀了妻子。但他们不信,我就将尸体拍了照片,发了朋友圈,说终于结束了这一切。”

  

 

  作案后,葛宜峰打了辆黑车到附近派出所投案,并向民警要求立刻枪毙自己。

  庭审最后,葛宜峰称自己的行为很可耻,自己也很痛苦和悔恨。“我希望社会和谐一点儿。希望人们引以为戒,多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要有那么多伤害和矛盾。”

  昨天,陈某的父亲当庭向葛宜峰提出共计106万余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并要求判处葛宜峰死刑立即执行

  庭审后,陈某的家人纷纷控诉葛宜峰。陈某的父亲说,他一直拿葛宜峰当亲生儿子看待,“没钱了就给他钱,他要学车就给他钱去学”。他说,在女儿提出离婚时,葛宜峰提出要十万元赔偿,还说要杀了岳母。

  

 

  陈某的父亲说,案发后,陈某的母亲出门寻找,在车里发现了满身是血的女儿,拔出了还插在女儿脖子里的剪刀。因为受到刺激太大,陈某的母亲现在已经下肢瘫痪。陈某的亲戚说,陈某是个内向、很老实的姑娘,在一家物业公司上班,每个月2000多元工资,还要给葛宜峰钱。而葛宜峰不思进取,每天游手好闲,喜欢玩牌,还因为陈某不给钱动手打过她。

  陈某的父亲不同意就民事赔偿进行调解,只要求葛宜峰“杀人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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