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商品住房转让手续费,由现行每平方米3元降为每平方米2元,存量住房由现行每平方米6元降为每平方米4元。
9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文网站显示,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降低房屋转让手续费受理商标注册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降低住房转让手续费等12项收费项目标准。
《通知》规定,新建商品住房转让手续费,由现行每平方米3元降为每平方米2元,存量住房由现行每平方米6元降为每平方米4元。同时明确,各省级价格、财政部门可根据当地住房转让服务成本、房地产市场供求状况、房价水平、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进一步适当降低中小城市住房转让手续费标准,减轻居民购房费用负担。
据了解,新建商品房按建筑面积计算,收取转让方费用;存量住房按建筑面积测量,双方各承担50%费用。
若以100平方米的房屋计算,新建商品住宅由原来的3元减为2元,只减少了100元;对存量住房而言由6元减至4元,减少了200元。不过存量房双方都有支付所以买卖双方也是各减少1元/平方米。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目前房价都要达到百万元以上,该费用在购房成本比重中几乎微乎其微。降低住房交易手续费对促进购房者入市的实际影响非常有限。
不过,通知中亦提到各省仍有空间进一步降低购房费用,全部减免也仅200元/平方米。
目前,房屋交易需要缴纳包括个人所得税、契税、营业税(普通住宅2年以上免征)、印花税、交易手续费、配图费等。
“不过降息、公积金政策以及前期的利好政策,加上这次进一步降低购房成本的政策累计说明当前国家促进楼市消费的意图明显。”中原研究咨询部高级研究经理龚敏说道。
《通知》规定,自今年10月15日起,降低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工商、农业、民航、新闻出版广电、林业等6个部门1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包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房屋转让手续费;工商部门的受理商标注册费;农业部门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权费等;民航部门的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费、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费;新闻出版广电部门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和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工本费;林业部门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权收费等。
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文章显示,此次降低住房转让手续费等12项收费项目标准、延长专利年费减缴时限,可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约4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