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永信通奸笔录详细版,细节遭披漏警方未证实真伪
少林寺方丈释永信被举报风波仍未平息。昨天14点42分,举报人“释正义”向华商报记者发来第6封爆料邮件,曝光“与释永信通奸女人的公安笔录”,称释永信曾向郑州警方报警称被该女子敲诈,因此被警方询问留下“笔录”。记者多方求证,仍未能证明该“笔录”真伪。
此外,登封市宗教局昨日凌晨也就释永信风波在其官网发出声明,称“将迅速核实情况,尽早查明真相,澄清事实,以正视听”。
“笔录”女子称发生关系“一二十次”
“释正义”昨日发给华商报记者的“释永信通奸细节的最新详实证据”包括两份“公安笔录”的照片,照片显示,释永信和一名叫刘立明的女子分别于2004年5月29日、6月2日接受过郑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询问和讯问。
根据释永信的“询问笔录”,释永信要向警方反映“刘立明敲诈我的事情”。释永信称,2000年或2001年,他经弟子介绍认识了刘立明,“刘立明给了少林寺3万或5万的捐款,要求在深圳开办少林寺深圳办事处,我就授给刘立明在深圳办理与少林寺有关的推广佛教文化的权利”。
刘立明的“讯问笔录”则称,她于2000年和释永信谈过与佛像模具相关的事宜,随后两人在郑州裕达国贸酒店发生了第一次性关系。之后,两人又在香港、深圳、郑州和登封等地发生过“一二十次”性关系,其中一次导致她怀孕,“两个月时做掉了”。刘立明还称,为防止释永信不认账,她保留过释永信的一条裤子和精液。
刘立明回答警方讯问时还表示,她曾给释永信录音,释永信在录音里答应把空相寺建达摩陵捐款余下的400万要过来给她。此外,释永信身边的人曾打电话威胁要让她“死得很舒服”。
华商报记者注意到,“释正义”发来的释永信“笔录”并不完整,只有第一页,且无释永信的签名。而刘立明的笔录共六页,每一页都有其签名和手印。
此前,“释正义”发帖举报时曾曝过释永信和刘立明间的纠纷,称2004年初,刘给少林寺供应一批佛像,价值600万元,释永信“百般刁难不予付款”,刘在释永信北京开会期间去要钱,闹不愉快而翻脸。2004年5月,刘让亲哥哥带几个人前往登封少林寺要钱,被释永信向郑州市公安局报案控告刘敲诈。“最后双方达成协议,释永信赔偿刘某某300万元,释永信主动撤案,此事不了了之。”
求证“笔录”真伪仍难以判断
昨天下午,华商报记者致电郑州市公安局犯罪侦查局(即原刑侦支队,去年更名)询问笔录真伪,工作人员称时间久远,对此事并不清楚,也不了解笔录中出现的几名侦查员情况。郑州市公安局宣传科工作人员也称,因对此事不清楚,无法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