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仕途畅顺,30多岁升处级,40多岁升到副局级。最大的转变则是因为儿子的出生,儿子一出生就患有地中海贫血病,每个月都要换血600毫升,不仅要四处托关系寻找血液,还因为每月高达2万元的医药费倍感压力,不得不想尽办法去捞钱。自己尽到了做父亲的责任,但愧对组织的培养。
——— 何继雄最后陈述
南都讯广州市协作办公室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何继雄受贿一案昨日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何继雄被指控从1995年开始,单独或伙同他人受贿,金额在2700万元左右。
从庭审来看,何继雄被查与广州市原副市长曹鉴燎不无关联。何继雄在法庭上自辩,贪腐之路源于儿子一出生就患有地中海贫血病,每月治疗费用高昂,不得不“想尽办法捞钱”。
姐弟控制集体企业
在何继雄被指控的受贿额度中,有超过一半都与广州市沙河兆联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有关联。这家公司在2002年之前是广州市白云区沙河镇属企业,改制之后,镇政府持30%股份,其他股份散落在16条村以及个人手中。
何继雄曾在1995年到2002年期间,长期在沙河镇担任副镇长、镇长等职务。2002年,沙河镇龙洞村被划为龙洞街道办后,何继雄又继续担任党工委书记,直到2005年调任冼村街道办任党工委书记。
何继雄本人的供述称,2005年,兆联公司换届,在他的推动下,姐姐何月霞当选成为兆联公司董事长。而为了让姐姐当选,一方面他找到原董事长冼瑞洪,先将姐姐调到这家公司,另一方面,他还做通了16条村村领导的工作。
检方指控,兆联公司成为何家姐弟控制之下的公司。这家公司在当地持有大量的物业。一个名为李国明的商人,从2007年开始,先后承租了兆联公司5处物业,通过改造、装修,然后出租牟利。承租物业分成上,李国明分得40%,何继雄与其姐姐各自分得30%。至2016年,何继雄与其姐姐被指分得1540万元。
除此之外,检方还指控,何继雄利用职务便利,为兆联公司在工作协调、物业管理等方面提供各种帮助,以报销费用、提取现金等各种方式,收受该公司贿送的感谢费共计人民币2210043.36元、购物卡104万元。
跟曹鉴燎有利益关系
在承租兆联公司物业方面,广州市原副市长曹鉴燎的身影也出现了。曹鉴燎曾长期在广州市沙河镇任职,直到1995年调任天河区副区长。
曹鉴燎于2013年年底被省纪委宣布调查。从昨日庭审来看,省纪委在2016年1月向广州市纪委移交了何继雄涉嫌违纪的线索。广州市纪委则于2016年2月28日对其进行“双规”调查。
昨日庭审还显示出,长江企业集团公司董事长赵汉杰卷入到曹鉴燎案。赵汉杰并未回国接受调查,而是在香港通过律师公证,做了有关曹鉴燎案的情况说明。而这份情况说明也被公诉机关直接拿到了何继雄案的起诉当中。检方指控,赵汉杰通过曹鉴燎打招呼,找到何继雄租赁兆联公司沙河濂泉服装批发市场物业。赵汉杰以炒卖商铺的名义贿赂何继雄240万元。
何继雄在法庭上辩称,这笔款项纯属炒铺位行为所得,赵汉杰曾拿出6家商铺,他让李国明以每间商铺2万元的价格支付了租金和押金,之后倒手转卖后共获利600万元。“这当中有两间是我的,两间是曹鉴燎的,另外两间则分别是我姐姐何月霞和叶某(兆联公司工作人员)的。”何继雄称。
何继雄还称,当时600万元到手后,是李国明去拿的钱,之后何继雄便让李国明给曹鉴燎送去200万,由曹鉴燎一名亲戚收下。另外又分别拿出80万给姐姐和叶某,剩余的240万则一直在李国明手里。“直至现在我都没拿一分钱,而且后来我就觉得这个钱来得太快了,担心有问题,就让我姐姐和叶某也把钱退回给李国明,除了曹鉴燎的200万外,其余的钱之后一直在李国明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