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深圳市春节烟花爆竹燃放最新消息,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首页 > 热点新闻 > 热门事件2016-02-14

  燃放烟花爆竹一直是中国人过年的传统习俗,但是烟花爆竹带来的空气和环境污染野愈发严重。那么,今年我们的烟花爆竹又该如何燃放呢?小编在这里整理了2016年各城市春节烟花爆竹燃放最新消息,烟花爆竹燃放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16年深圳市春节烟花爆竹燃放最新消息,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尽管深圳一再强调春节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但仍有不少市民置禁鞭令不顾。前昨两天夜间,深圳多区都能听到震耳的鞭炮声,此举引来不少市民投诉。“晚上小孩被鞭炮声吓醒了好几次,怎么没人管管?”市民郑女士在微信中抱怨。大年初一凌晨,尽管深圳已经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但深圳南山不少市民都在自家附近燃放烟花迎接新年的来临。

  

 

  据了解,为有效防范火灾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市经贸信息委、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将在今年春节期间采取联合行动,严厉查处和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市民可直接向各区城管局和辖区执法队、各区公安分局和各辖区派出所、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和各辖区市场监管所、各区安监局(新区经服局)举报,也可直接进行电话举报。

  据了解,2015年以来,深圳各级公安机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广泛开展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发动工作,严厉查处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全市没有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等引起的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但个别地区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仍未绝迹,特别是在春节前后,非法销售燃放等问题仍时有发生,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安全。据初步统计,2015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收缴非法烟花爆竹约70吨。

  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要求,未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深圳市内燃放烟花爆竹。目前除了世界之窗、欢乐谷、欢乐海岸、锦绣中华四个景区特定时间及地点,经市政府批准、由专业燃放公司操作进行燃放表演外,其他地方、任何单位及个人燃放烟花爆竹均为违法行为。

  临近春节,烟花爆竹相关经营活动进入旺季,由此引发的相关违法犯罪案件多发、易发,安全形势较为严峻。因此,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深圳市公安局于近期启动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各级公安机关将在职责范围内严厉打击非法销售、燃放、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并将联合经信委、安监、城管、交通、工商等部门,进一步加大查禁、打击和宣传力度。

  警方表示,希望广大市民从我做起,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同时警方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共同建设和谐、平安的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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