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事不想后果大学生为琐事杀死同学,五名大学生一生将冲动毁灭

首页 > 热点新闻 > 热门事件2016-05-31

   因琐事打斗后,“气”还未消的兰州工业学院学生常某、董某又纠集三人,冲到之前和他们打斗的同学阿东(化名)宿舍,在深夜制造了令人叹息的宿舍命案。2016年5月30日,兰州中院对这起校园暴力案一审宣判,常某、董某等五名被告人因犯故意伤害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不等的刑罚。

  

★<em>兰州</em>西固22街区杀人<em>大学生</em>当选<em>杀人案</em>进展

 

  经查,常某、董某、王某、张某甲四人均系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州工业学院学生,张某乙系另一学校学生。2015年6月26日2时许,在兰州工业学院南校区4号公寓楼下,常某、董某酒后与买啤酒返回的阿东等人相遇,阿东因故对董某殴打,董某、常某与阿东等人发生打斗后离开现场。后常某、董某纠集王某、张某甲、张某乙等人到该校4号公寓楼620宿舍找阿东报复,将阿东头部压在宿舍桌子上,常某持酒瓶、董某持木棒殴打阿东头部、背部等处,之后常某、董某、王某、张某甲、张某乙又殴打阿东致其倒地后离开。事后,阿东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阿东系头部遭受多次钝性外力作用致闭合性颅脑损伤而死亡。

  兰州中院一审认为,被告人常某、董某、王某、张某甲、张某乙采用暴力手段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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