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长沙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哪些条件

首页 > 热点新闻 > 热门事件2016-10-20

  2016年长沙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

  作为湖南省的省会城市,长沙目前已成为湖南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在全国为数不多的特大城市中拥有着一席之地。长沙美丽的光环下是市民对房价的担忧,目前长沙的房价正在逐步升温,很多市民不得不转头去考虑经济适用房。那么有关2014长沙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及长沙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都有哪些呢?本文将围绕2014长沙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和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展开详细的介绍,希望能对广大网友有所帮助。2014年长沙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包括:经济适用房申请者拥有长沙市区5年以上常住城镇户口;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长沙上年度城区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5%,并且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家庭还应属于无房家庭或者人均住房面积不高于12平米,对于年龄未满30周岁的离异、丧偶、未婚居民,规定一律暂不能购买,但是如果居民离婚后满5年的有特殊住房困难的经审核后可以购买;对于已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待遇(含房改、集资、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离婚人员原则上不能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除了2014年长沙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外,很多网友也非常想要了解长沙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下面将详细介绍一下长沙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首先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到长沙市房屋产权交易大楼3楼交易大厅领取《长沙市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审批表》并如实填写;然后将审批表交由单位审查并盖章后到上级系统区局审核并盖章,无单位办事处盖章后到区政府盖章;接着带上审批表,以及审批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到长沙市房屋产权交易大楼3楼交易大厅50号窗口办理审批手续;交表5个工作日后可到相关网站查询公示情况;公示10天后,经济适用房申请者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内成员携带户口本、申请人及代领人身份原件到收件窗口领取《长沙市经济适用房资格确认单》;根据市房产局政务网和各经济适用房楼盘发布的信息,凭确认单参加摇号购买。

  

 

  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哪些条件

  1.有长沙市城区常住城镇户口;

  2.中偏低收入群体中家庭户(60岁以下),未婚居民(30岁以上60岁以下)无房户(历来无房产记录)或住房困难户,符合购房条件的省市政重点工程拆迁户(除被拆迁房屋外无其他住房的);

  3.已经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待遇(含房改、集资、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离婚人员原则上不能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离婚时对今后双方的住房问题应由双方妥善解决;

  4.如居民离婚后确有特殊住房困难且离婚5年以上,经严格审查批准方可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5.年龄未满30周岁的离异、丧偶、未婚居民,一律暂不能购买。

  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本市安置条件的军队转业人员);

  (2)无房户(未享受过福利分房且无私房)及住房困难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

  (3)低收入家庭:家庭收入标准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规定及我市具体情况确定。(注: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长沙上年度城区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5%)。

  经济适用房申购要提供税收证明

  申购经济适用房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要求如实填写的《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及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及未成年子女抚养证明;

  (二)提供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及实际居住地的现住房证明、与申请人合并计算年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直系亲属所拥有的其他房产证明,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交单位有无分配住房的证明;

  (三)提供申请人及合并计算年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直系亲属上一年度收入证明(工资收入含基本工资、各类补贴或其他收入,应由所在单位提供;无工作单位的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书面证明),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扣代缴凭证;未就业的,提供失业证或其他相关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经营执照、上年度个人所得税及相关税收缴交凭证。

  经济适用房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这样办理:按照申请、登记、公示、审批的办法,分批次批准购买经济适用房。具体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的区房管局(申请人户口在马尾区的向马尾区建设局)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登记手续,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二)申请人如实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备齐所需材料,向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向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证明)手续后,报区房管局审核后,由区房管局上报市房管局复核。对申请人住房情况的核实由市房地产档案馆出具证明;

  (三)市房管局按照规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和评分后,在湖南日报、长沙市地房地产联合信息网上公示15天。

  (四)市房管局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进度和申请人的评分情况,按批次批准购房申请,对经批准的同一批次申请人,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选房顺序。

  (五)申请人持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和选房顺序号,向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和购房手续。 按得分确定批准顺序 对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由市房管局按照申请人家庭的现住房面积、落户时间以及困难情况等进行评分,以分数高低确定申购批准顺序。

  经济适用房评分标准如下:

  (一)按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评分:无房户计60分;4平方米以下(含4平方米)计30分;4平方米以上,6平方米以下(含6平方米)计20分;6平方米以上,12平方米(含12平方米)以下计10分。

  (二)按户口落户本市五城区年限评分:以申请人或同户籍直系亲属中落户时间最长的进行计分,每年按1分累加,未满1年按1年计算,每户最高分为20分。集体户不记分。

  (三)对残疾人家庭、民政优抚家庭或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每户加20分;同时符合条件的,仍按20分加分计算。

  经济适用房上市时间有限制

  《规定》实施前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应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并经当地区房管局鉴证确系住满5年的,方可上市出售;《规定》实施后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应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并经当地区房管局鉴证确系住满10年的,方可上市出售。 出售时应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若干规定》,缴交土地出让金。上市出售的经济适用房,同等条件下政府优先回购,具体办法由市房管局另行制定。

  以上就是2016年长沙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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