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官军衔的授予、晋升规定
根据l999年6月30日军委通过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第三章第10条规定:
(l)初级士官,义务兵服现役期满,被批准为第一期士官的,授予一级士官军衔;第一期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二期服现役的一级士官,晋升为二级士官军衔;
(2)中级士官。第二期服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三期服现役的二级士官,晋升为三级士官军衔;第二期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四期服现役的三级士官,晋升为四级士官军衔;
(3)高级士官。第四期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五期服现役的四级士官,晋升为五级士官军衔;第五期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六期服现役的五级士官,晋升为六级士官军衔。
士官提前晋升一个工资档次的条件
士官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由相应批准权限的单位批准,并报上一级司令机关备案,可提前提高一个工资档次。
(1)被授予荣誉称号或被大单位树为标兵的;
(2)荣获国家科技成果四等奖或军队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
(3)荣立二等功以上的。
1999年士官制度改革前,获得提前或提高衔级工资档次奖励的士官,如何确定改革后工资
改革实施前获得提前晋衔或者提高衔级工资奖励的士官,先按服现役年限对应套入,再根据其提前晋衔或者提高的工资档次,调整至军衔级别相应的工作档次。达到最高工资档次仍低于原军衔级别工资的,可按本衔级档差顺延。
士官在什么情况下不予提高工资档次或暂缓提高工资档次
士官有下列情节之一者,不予提高工资档次或暂缓提高工资档次:
(1)拒不服从分配,无故不工作,经批评教育仍未改正的;
(2)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不满一年的;
(3)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政治思想考察、专业技术年度考核不及格的。暂缓晋升工资档次的期限不得少于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