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文是毛主席儿子吗?王洪文简历 揭秘王洪文之死 王洪文妻子是谁?

首页 > 红史 > 红色秘史2014-08-21

  1976年10月6日,“四人帮”被逮捕.消息传出,全国沉浸在狂喜中。1980年12月19日,公诉人敬毓嵩对被告人王洪文所犯的罪行发言。认定王洪文是江青反革命集团的主犯, 多年来同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紧密勾结,狼狈为奸,策划推翻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犯下了严重的罪行。在长达十年的持续犯罪中,给我们国家和 民族造成的巨大灾难难以估量,被告人王洪文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罪责。公诉人敬毓嵩说,最后,我想讲一点适用法律的问题。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 国刑法》第92条、93条、98条、137条和138条,犯有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罪,策动武装叛乱罪,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诬告陷害罪和打砸抢罪。 被告人王洪文的罪行严重,民愤很大。同时,被告人在预审中和法庭上有一定的认罪和悔改表现,表示愿意承担罪责,这也是应当注意到的。请法庭根据被告人的罪 行和认罪态度,依法予以应得的惩处。

  虽然王洪文的职务在“四人帮”中最高,但实际上,他要绝对服从江青、张春桥。因为是张春桥让王洪文当了造反派 的第一把手,又是张春桥把王洪文推到了上海市的领导位置上,进中央还离不开张春桥。王洪文当然不能数典忘祖,只能感恩戴德,俯首帖耳。这样也使王洪文因 “福”得“祸”,他的主要罪行是1966年12月、1967年8月参与制造武斗,1976年伙同张、江、姚在全国制造新的动乱。伙同张春桥,以上海为基 地,策动上海武装叛乱。庭审中,王洪文没有请律师为其辩护。

  终审判决,王洪文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92年8月3日,王洪文在北京因病逝世。[3](舒云)

  婚事解密向妻子提出离婚

  王洪文从上海到北京担任党的副主席之后,曾向妻子提出过离婚。有人说,这是王洪文地位变了,看不起仍然还在工厂里做工的妻子了。也许这是一个原因,但恐怕还有更重要的原因。

  真是奇怪,“四人帮”中从上海进京的3个人,竟然有两个都曾提出过要与妻子离婚。也许王洪文早已预感到了这一天。

  1976年10月5日下午,他在让秘书廖祖康将儿子带回上海交给妻子崔根娣时就曾凄凉地说:“在我们老家有一句话,叫做‘宁跟要饭的娘,不跟做官的爹’, 何况我这顶乌纱帽说不定哪天就被人家摘掉了,到那时我不是做官,而是要坐牢。”接着王洪文又写了一张条子交给廖祖康说:“你到管理处借500块钱给根娣带 去,你告诉她,我离婚也是为了她好。”

  她当时对转达王洪文之意的廖祖康说:“他的好意我明白,只要把孩子给我,我会答应离婚。从今后他做他的官,我做我的工,各人走各人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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