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一波说:“毛主席这些批评的话,比信中又进了一步,语气更为严厉,批评重点仍侧重于‘事先没有报告中央’,而且把错误提到了‘右倾机会主义’的高度,当时听起来,不免感到震惊。”
40年后,薄一波回顾说:修正税制本身虽然是一项业务工作,但检讨起来,确实存在着一些严重缺点。操之过急,工作过粗,具体条文修改得不适当等。我作为中财委副主任兼财政部长,应当承担这次修正税制工作中所犯错误的责任。好在新税制执行的时间仅半年,许多问题一暴露出来就采取了措施加以纠正,直至停止执行。当然。也应当看到,新税制确曾赶到过保税、增税的作用。
异乎寻常的重大举措
从1953年初对新税制作出严厉批评以后,毛泽东在组织上采取了几项重大措施:周恩来的地位受到削弱,刘少奇受到指责,使高岗掌握了更多的权力。
其一,撤销以周恩来为书记的政府党组干事会。
对毛泽东因新税制批评政府工作存在分散主义的意见,周恩来不敢怠慢。2月19日,他召集邓小平、李维汉、董必武、彭真、薄一波、安子文、习仲勋等座谈,讨论关于加强政府各部门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和作好分工的意见。随后,根据会议确定的原则,为中央主持起草了一个决定。这就是在3月10日下达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中央人民政府系统各部门向中央请示报告制度及加强中央对于政府工作领导的决定(草案)》主要内容是:一、今后政府工作中一切主要和重要的方针、政策、计划和重大事项,均须事先请示中央,并经过中央讨论和决定或批准以后,始得执行。二、今后政府各部门的党组工作必须加强,并应直接接受中央的领导。因此,现在的中央人民政府党组干事会已无存在的必要,应即撤销。三、重新规定了现在政府工作领导同志的分工:国家计划工作,由高岗负责;政法工作(包括公安、检察和法院工作),由董必武负责;财经工作,由陈云负责;文教工作,由习仲勋负责;外交工作(包括对外贸易、对外经济、文化联络和侨务工作),由周恩来负责;其他不属于前述五个范围的工作(包括监察、民族、人事工作等)由邓小平负责。这样,周恩来事实上就只管一个外事口了。
此后,又对政务院所属各财经部门的领导关系重新作了分工。5月15日,政务院发出《关于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财经部门的工作领导的通知》。规定:
1、所属的重工业部、一机部、二机部、燃料工业部、建筑工程部、地质部、轻工业部和纺织部,划归国家计委主席高岗领导;2、所属的铁道、交通和邮电部,划归政务院副总理邓小平领导;3、所属的农业、林业和水利部,划归财委副主任邓子恢领导;4、所属的劳动部,划归计委委员饶漱石领导;5、所属的财政、粮食、商业、对外贸易和人民银行,仍属财委主任陈云领导;在陈云养病期间,由副主任委员薄一波代理。以上表明,在撤销了中央人民政府党组干事会之后,一方面政务院总理要对政府全面工作负总责,但周恩来只能具体管涉外的几个部门,其他各部均直接对中央负责;另一方面,又把政务院所属八个工业部的财经大权划归了高岗领导,这不能不被认为是对周恩来权力的极大削弱,而对高岗权力的加强。
其二,指责刘少奇擅自签发中央文件,并指示暗查刘少奇的历史。
5月19日,毛泽东写信给中央办公厅主任杨尚昆,命杨尚昆检查未经他看过即发出的电报和文件。毛在信中说:嗣后,凡用中央名义发出的文件、电报,均须经我看过方能发出,否则无效。请注意。
一、请负责检查自去年8月1日(以前有过检查)至今年5月5日用中央和军委名义发出的电报和文件,是否有及有多少未经我看过的(我出巡及患病请假时间内者不算在内),以其结果告我;二、过去数次中央会议决议不经我看,擅自发出,是错误的,是破坏纪律的。